廣州傲雪:基層建立檢查檢驗集團,要遇哪五大“攔路虎”
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印發通知,決定試行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鼓勵醫學檢驗實驗室和其他醫療機構建立協作關系,由醫學檢驗集團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提供檢查檢驗服務。對擬開辦集團化、連鎖化醫學檢驗實驗室的申請主體,可以優先設置審批。
醫學檢驗集團化發展有深層次的原因,目的是通過醫學檢查檢驗數據互信互享,極大減少醫療機構醫生大量的不必要醫學檢查,提高檢驗檢查時效,緩解病人“看病貴看病難”,可以說這是繼拿醫藥開刀之后的又一重要醫改手法,應該大力推行。
但現實中,在基層這樣做,恐怕目前還沒有成熟條件,或者說不可能!筆者對豫北8個縣市的考察發現,目前在基層設立醫學檢查檢驗集團有五大難點或疑問:
一、誰來資金投入?
醫學檢驗集團的設立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這筆資金誰來投?大型高效益企業這里很少,縣財政收入低,8個縣有3個縣市國家及升級貧困縣,政府人員工資困難,政府投資不現實,PPP模式缺少來源,加上醫療機構在編人員工資困難(如個別縣財政的在編補貼僅占在編人員工資的8%),醫療機構也不會拿出多余資金來共建。
二、原有的檢驗設備怎么辦?
檢驗質量是醫療檢驗集團化的目的與宗旨之一,當然需要高質量的檢驗設備,當然就不會接受醫療機構的原有設備。那么,其它醫療機構的醫療設備怎么辦?政府接受“淘汰”醫療設備沒有用,新的檢驗集團也不會“折舊”手破爛;但如果不能對醫療機構的這些醫療設備進行妥善處理,醫療機構將無疑會抵制檢驗集團的醫療檢驗數據,不給檢驗檢查提供資源而繼續使用原來的檢驗檢查設備,那么,醫療檢驗集團就只能是空架子,失去設計意義,沒有價值可談。
三、集團與醫療機構有科學的勞務分成么?
目前還不知道。但這是關鍵與重要的合作事項,究竟誰拿大頭?比例如何才算合理?需要有科學、合理的分配方案?峙略谠O立醫療檢驗集團之前就需要有專家進行科學考察論證,其中不排除得到醫療機構的基本認可及接受,否則,除非政府按編制給予足額的人員經費,讓醫療機構不再將檢驗檢查作為主要受來源,否則醫療機構很有可能不予接受。這需要求政府財政有充分的準備。
四、選址問題考慮了么?
設立檢查檢驗中心為的是讓區域醫療機構都能得到合理、適宜的檢驗使用,但如果不能居中建設,或多家醫療機構沒有均衡的交通便利,雖然信息化可以迅速傳接檢驗檢查數據,不誤醫療診斷與治療,但個別需要病人必須親自到場或需要有關人員到院服務的,不管是耗時還是費用支出無疑給醫患雙方及檢驗中心都帶來新的問題需要解決,這些支出誰來負責?另外,在多家縣級醫院選擇中心位置建立醫療檢驗集團,地址的選擇有難度,征地很困難,怎么辦?
五、緊急檢驗怎么辦?醫療保險咋處理?
消息稱,醫學檢驗實驗室屬于單獨設置的醫療機構,獨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但檢查檢驗對治療搶救有影響而導致醫療效果問題而引起的醫療糾紛,醫療檢驗集團負責么?病人的損失誰來賠償?醫療機構的信譽損失誰來補救?
這一切,均需慎重考慮。因此筆者認為,基層檢驗檢查的集團化發展,目前有較大難度,希望有關部門切莫盲目上馬,否則可能對病人、對醫院、對社會都失去設計意義,這就提醒醫械商對基層檢驗檢查集團的設備購置,必須有多方位的細致考察,條件不成熟,切莫隨意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