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傲雪:關于深圳藥采新模式的一點解構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衛生計生委發布《深圳市推行公立醫院藥品集團采購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在全市公立醫院試行藥品集團采購新模式,即深圳將全市公立醫院一年需要采購的所有藥品“打包”后,遴選1家藥品經營企業作為第三方集團組織采購,并限定最高采購總費用。該企業將與全市公立醫院、其他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藥品采購和配送協同機制,確保藥品質量可靠、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深圳藥品采購的這一變革,不但落實了中央簡政放權,且思路清晰,做法簡明,有的放矢,他們這樣做,有望實現醫院、行業、政府、企業和醫保管理部門多贏。其目的及用意都很明確,政府簡政放權后成為“三醫聯動”的真正服務者,為醫療供給質優價廉藥品,為醫;鹩行蜻\作打前站,為醫藥及其市場衡穩發展打基礎,政府不參與具體運作,提高了政府辦事效率,將部門主要精力用到監管上,因此從醫療到醫保再到醫藥和政府,都是贏家。清華大學醫療管理研究中心黃燕對此發表他的高見,企業也是服務者,它為醫療機構提供統一的藥品采購與配送服務,不僅可通過帶量采購,降低采購價格,也可提高企業采購和配送效率、降低成本。醫院委托第三方采購,可大大降低醫院的采購成本、提高采購便利度,省時、省力、省錢。集團采購價格就是醫保支付價,因其價格低于分散采購價。這樣的話,“三醫”均是贏家?梢哉f,深圳藥采新模式使全市公立醫院藥品只有一個價,即采購價(含配送價),也是賣出價。此舉可避免出現“價格洼地”,從而達到維護行業秩序之目的。
然而,與過去政府集采相比,政府簡政放權對三醫均有利好,但不能否認,盡管政府不再集采,可新的藥采新模式下的集采集團運營成本仍然是藥品價格虛高的來源之一;藥采新模式的藥品采購集團也需要(其實是增加)相應及一定的運作成本,而且它的營利性要比政府集采更明顯,因此,這不能不說新模式集采又是精明腐敗尋租者的又一施展腐敗的重要目標和對象,這意味著深圳新模式集采,政府的監管任務更重,要比之前的監管更復雜、更困難;因為,新的集采機構與原來政府集采相比,他與政府的關系沒有政府集采機構密切,沒有行政領導關系,因此政府對他的監管顯得更加困難,這也就無形之中給醫藥企業及醫藥商提供了腐敗尋租機遇和便利。